預立醫療照護諮商(簡稱ACP),是由提供ACP諮商團隊成員(醫師、護理師)、與您(意願人)、二親等家屬或其他相關人等進行的溝通過程。適用對象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,讓我們可以事先決定,當病況經醫師確診後,處於:1.末期病人。2.不可逆轉之昏迷。3.永久植物人狀態。4.極重度失智。5.經政府公告之重症。諮商後,便能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並註記在健保卡上,未來如果發生重大意外或使自己處於特定臨床條件後,想要接受或拒絕的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醫療選擇,保障您的醫療權利!
1. 年滿18歲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人。
2. 思考生命價值:如果有上述五款臨床條件發生時您的想法?
3. 邀請至少一位二親等家屬:說明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對您的重要性。
◆二親等親屬之範圍包含:
(1)配偶 (2)子女 (3)父母 (4)手足 (5)孫子女/外孫子女(6)祖父母/外祖父母 (7)公婆/岳父母 (8)女婿/媳婦(9)弟媳/兄嫂 (10)姐夫/妹夫 (11)妯娌/連襟
4. 選擇醫療委任代理人(可不指定):想想有誰最適合擔任?
5. 簽署預立醫療決定:與親友討論後寫下您的自主想法。
6. 預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諮詢服務:不開放當天諮商門診,需至少二周前預約,確認諮商日期與時間。
7.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諮詢服務,除符合健保給付對象外,需自費。
8. 預約及諮詢專線:08-7668901轉30、31、33(居家照護組)、0985619110
1. 意願人本人、二親等內親屬至少一位、若有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者,應共同參與諮商。
2. 以上人員諮商當天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IC卡至現場人工掛號。
3. 諮商時間約50分鐘,遲到者無法延後時段諮詢則須另約時間。每次諮商含意願人在內可共同參與之人數恕無法超過3人。
4. 商討五款臨床條件下,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選項。
1. 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。
2. 院所核章、繳費1500元/人。
3. 完成簽署預立醫療決定,掃描上傳至衛生福利部即正式生效。
詳細說明可見以下相關資源連結
1. 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帶回時(尚未簽署),請勿超過三個月,超過三個月者,需另重新諮商並收取諮商費用。
2. 已簽立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完成註記者,欲更改決定書內容或撤回,則需收取行政費用2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