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數:第006期 出刊日:201109

漫談“危險因子” Risk factors

文/黃耀星 美國心臟學會院士

一、 危險因子之定義:
 
  在流行病學中,造成或與環境有關的可增加某特定疾病的發生或死亡的因素,稱之危險因子。例如:粥狀動脈硬化之危險因子是由動脈血管之內膜有膽固醇之聚積引起,所引發的病變,因此,脂蛋白質的異常是最重要的因子,而其中由研究結果,我們知道是由低密度膽固醇(Low-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al,簡稱LDL-C )之過高及高密度膽固醇(High-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al,簡稱HDL-C)之低下,是引起動脈硬化之主因,在大型流行病學之研究也證實該事實。因此血液中有高的低密度膽固醇及低的高密度膽固醇是這病變的「危險因子」。
 
二、 關於"危險因子"之由來
 
  醫界有關於「危險因子」之想法,起源於「佛來明罕心臟病研究(Framingham Heart Study,簡稱FHS,1994)。」
佛來明罕研究仍是在19世紀初葉,美國人民之國民病,即粥狀動脈硬化疾病(Arherosclertic Disease)。為了要終止該疾病,美國NIH撥出經費於1948年,在NIH指導下進行之研究。在1960年發表其成果。結果知道,動脈粥狀硬化症絕非由單一原因引起而是幾種原因聚積時,該疾病會有高的罹病率(prevalence)。因此,該研究將引起該疾病的因子叫「危險因子,Risk Factor」。當然,年齡(尤高齡)、性別、抽菸、高血壓、糖尿病、高血脂也列入,而成為今天重要的「危險因子」。這即是危險因子的由來,在未來也將會有新的危險因子出現。
 
三、 為了使疾病的進行減緩或控制各重要因子之持續進行,世界各國的專門研究機構或相關學會,制定各疾病對某「危險因子」之控制,出版各種指引(guideline)供醫療人員或病患參考,也許不同國家的指引所擬定之目標(Target)值或有些差異(由於各國之醫療制度、醫療經濟、生活習慣等之不同)。但,終極目的則是一致,即促使危險因子導致之疾病改善或減緩。
 
  例如:高血壓有高血壓的指導,控制血脂異常(Dyslipidemia),則有高血脂的指引。但是,如某國家尚缺某科指引,則可參考鄰近國家之指引(因生活習慣,醫療制度較相似)。但,自己國家有自己的指引是原則。同時,在推出某危險因子之指引時,宜有大型研究該國人之數據為事證,或目前正在進行中之研究,以便作為每3至5年改版「指引」時之依據─實證醫學─
 
四、 常運動,調整體重,高血壓則推薦低鹽飲食等是常規。